最初听说阿里四码农事件的时候,我的本能反应就是对公司一方的嘲笑。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件事情居然可以分成正反两派吵得不可开交——因为从我的思维模式来说,这简直不需要争论。
我想,这就是工程师的思维。
维基百科:工程师(英语:Engineer)是指那些在工程专业领域的人,他们使用科学知识来驾驭技术以解决实际问题,并以此为职业。
我以工程师的身份表个态,我认为创造并使用工具去代替人工来解决这样一件事情是我的本能反应。
我相信一个优秀的工程师在得知可以使用技术手段去解决一个问题的时候一定是这样的表情:
而当他们得知自己的技术手段被判为非法的时候一定是这样的表情:
而且我并不认为“监守自盗”“利用职务之便”“破坏公平”之类的理由站得住脚。
“监守自盗”?除非四码农是秒杀程序的开发者,或者利用管理秒杀服务器之类的便利而修改了秒杀的规则,否则这种说法就不成立。他们和其他人一样都是秒杀网页程序的普通用户。
“利用职务之便”?四码农懂前段技术没错,但这和他们的职务没有必然联系。不是这个职务的人也可能懂得相同的技术。
“破坏公平”?在提出这个观点之前,首先必须厘清的就是什么是公平。
一个需要在特定时间点使用电脑登录公司内网网站才能够参与的秒杀活动,对不使用电脑进行工作的员工是否公平?对不在公司内部上网工作、一直跑外勤的员工是否公平?对在指定时间开会或者接待客户、不能接触自己电脑的员工是否公平?对电脑使用技术低的员工是否公平?这个公平的定义是如此模糊。
如果需要实现对所有员工的广义公平,那么完全可以使用随机抽奖的模式进行筛选。搞成使用电脑秒杀的形式必然已经是不公平的一环。
而电脑作为参与的工具,工具级别(电脑配置)的高低、使用者对工具的掌握程度(电脑技术)的高低也必然是不公平的一环。
工具可以被人为改造,比如更高速的网卡、更灵敏的鼠标键盘、更快速的浏览器也必然是不公平的一环。
在自己的工具上创造了比人肉点击更快的软件也必然是不公平的一环。
不爽不要玩。
如果不提这些站不住脚的理由,那么造成看法的差异就只有一个原因——工程师的思维。
使用工程师的思维去思考这个问题,自己创造了新的工具从而更好地完成了工作,是工程师能力的体现。
使用非工程师的思维去思考这个问题,工程师人为地创造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被视为作弊——对不起我是工程师思维,这是我能想出的最客观的对反方态度的陈述。
我不应该说非工程师思维就是错的,但我希望肯定这两种思维模式的客观存在。在另一起类似的事件中,Google 公司方的态度就代表着工程师思维;而在这个事件中,阿里巴巴公司方的态度就代表着非工程师思维。
阿里巴巴在这个事件中展示了自己对非工程师思维的支持,而腾讯、360 等公司也同时展示了对工程师思维的支持。我想,这对在整个事件中发声的所有企业、所有有可能加入这些企业的普通人来说都是好事,毕竟公司内部的思维模式在以前从未被如此直接地展示出来。喜欢工程师思维的人可以明确地选择支持四码农的公司去工作,不喜欢工程师思维的人可以明确地选择阿里巴巴公司去工作。
不谈思维模式的对错,这个事件中所有人都是赢家。
此外我还认为,阿里巴巴不是一个勇于承担责任的公司。
当员工因为自己的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时候——比如因为操作失误损坏了重要的仪器或货物,比如因为忘记发送某个文档而导致公司需要给客户提供赔偿——有的公司认为这都是员工犯错而导致的结果,会要求员工承担公司部分或者全部的损失并给予员工行政上的处罚,也就是由员工承担责任;而有的公司则认为是员工都可能犯错,自己公司有流程上的问题才导致员工个人的错误被放大进而令公司遭受损失,公司会在自行承担损失后花很长事件修订相关流程,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也就是说由公司承担责任。
至少阿里的四码农事件不仅仅是四码农单方面有错才造成了错误的结果,但是从处理流程来看,四码农承担了全部的责任。
我个人就此站一下队:我不喜欢不敢承担责任的公司。